一、各項獎勵金之設置,以個人申請為原則。
二、請遵守犯罪學研究倫理,請勿抄襲,獲獎助者須保證其論文內容未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等相關法規之情事。否則取消獎助資格,並追繳所有已給付之獎狀及獎金。
三、投稿本會各項獎助學金的學術作品,不得同時重覆申請其他機構之獎勵。